各班级:
按照《南昌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》南工教字〔2022〕26号及《人文与艺术学院设计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(试行)》《人文与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(试行)》文件要求,经过学生结合自身的兴趣、特长并征询家长同意后自主填报分流志愿,现根据学生所填志愿确定预分名单,并对分流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三天,如对分流结果有何异议,请在4月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艺术楼A227教学办公室,同时发送一份纸质文档图片(签名需手写)至24601275@qq.com邮箱,联系电话:87713173。
特别说明:分流顺序按照学生的分流志愿和大一上学期综合测评分数(从高到低),且志愿顺序优先,进行分流。